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论(2)
2013-08-16 01:05
导读:产品”提供的资源准备方面,等宏观方面并没有足够大的资源,而增加对包括国有商业在内的国有企业的资源征收,也存在着新的制度建设的困难,等不可
产品”提供的资源准备方面,等宏观方面并没有足够大的资源,而增加对包括国有商业在内的国有企业的资源征收,也存在着新的制度建设的困难,等不可能由于国有企业功能的完全“效率”化而迅速增加,集中地解决外部承接“产品”和“执政性”功能的制度安排问题,尚无足够的资源准备保证。如果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地转移形成的“公共产品”及“执政性”制度功能,甩出全部的外部“制度”,它必然地受到外部制度不完整的巨大抵抗,最终阻止治理结构变革目标的完整实现,甚至于可能拖延改革的进程。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对于制度环境的考虑或“屈从”也就成立了——在社会外部制度环境根本不能够承担得了国有银行纯粹化“效率”变革转移出来的社会性功能,以及相应“制度成本”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变革就只能采取“渐进式”的方式来进行,短时期内期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将达到多么多么高的“效率”目标,是过于理想化的设计,根本不具有成功的可能。本文的研究分析,就是主要针对这样的社会制度环境来进行的,它将决定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方式的战略选择。
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选择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选择:股份制,但不是以资本为依托的分散资本形式的“美国模式”,而是以大股东控股方式为主的“欧洲和日本模式”,这是由中国改革历史的推进决定的,也是受到中国社会外部制度环境约束的选择,它表明制度环境约束难以逾越,国有商业银行未来的深入改革已经有了基本的“路径”规定我们只能在已经有的历史环境下来创造历史。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模式选择,已经基本定位于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是一种理论的选择,更是一种基于中国国情实际而来的选择,尤其是基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部中国社会现实制度环境约束的选择。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从西方企业本质的理论看,不论认定企业是契约性组织,是专业化分工生产单位,还是市场的替代组织形式,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总是服务于各种资源的组织、运用及产成品的产出过程的,它以资本、管理和劳动的结合为手段,以完成价值最大化的生产经营任务为目的。按照“交易费用”的理论,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不可能没有“交易费用”存在的前提下,产权的配置及治理结构模式的不同选择,具有完全不同的“效率”意义。因此,在各种各样产权的集合、治理结构模式的集合中,必定存在某种产权形式和某种治理结构模式能够最大化“效率”目标,从而成为企业组织形式可以也应当去选择的对象。产权经济学家们通过研究和实际生活考察,基本认定私有产权制度下企业的效率是最大的,因为它能够最大化地减少“交易费用”;[1]而且,围绕私有产权而来的资本所有者与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企业家之间,建立起清晰的“委托-代理”关系,是能够很好地服务于私有产权增殖要求的基本治理关系;加之,规模经济带来成本降低的理论认识与实际验证,导致出了私有产权联合起来“效率”更大的理论和社会生活结论,如此而来的所谓“现代企业模式”,最好者也就莫过于私有资本结合、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清晰的股份制模式。尽管近些年来,企业理论随着企业运作中大量问题的出现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如经营管理者对于企业的实际控制而来的“内部人”风险问题等,导引出了股票期权激励一类的理论和实践,但从基本层面上来讲,股份制与“委托-代理”关系的企业治理方式仍然是市场经济体系中运用最为普遍也被认为是最有“效率”的模式。
显而易见,现代西方企业理论存在许多值得深入讨论的方方面面。它是基于相对纯粹的市场经济体系而成就的理论体系,缺乏对于不同经济环境,特别是传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的经济体系的普适性。这也就导致了如此企业理论的许多变种,尤其是导致了许多企业实践的多样化大大丰富于理论的一致性,并进一步激励了企业理论研究的深入。[2]批判和深入讨论西方现代企业理论,不是本文的内容。在这里,我们只是指出,西方企业理论中关于私有股份制资本结构与企业治理模式的理论,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企业历史经验的,为正在进入较为完备市场经济体系的中国企业制度的变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尽管这种理论运用到中国企业制度变革的实践需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来修正。从某种程度上讲,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造的模式选择,基本理论依据就是西方的现代企业或现代公司制度理论。我们已经进行到相当程度的国有企业改革,也是在这种理论观念之下进行的——变革纯粹的国有资本为多元化的股份资本,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对完备化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借用资本市场环境来理顺关系与渠道,并由其评价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发展前景,使国有企业逐步转化为资本结构丰富,治理结构现代化的公司制企业。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理论界几乎没有分歧。
大学排名 与西方企业理论存在着较明显差距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资本结构变化,远不是纯粹私人产权性质的,而是由更为丰富的产权主体结合而成的,而且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国有股份仍然占着大头。这一点,正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外部制度环境约束的结果,不论它实践的结果是“效率最大化”还是“效率相对较好”或其它情况,它都将为现代企业理论深入研究提供一份独一无二的。
从实践意义上讲,将大部分国有企业改造成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或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证国有股份占最大份额,最先的考虑是大量国有企业为国计民生提供不可或缺的产品,且资本投入量和经营规模巨大,非国有的资本无能力承接,事实上,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中国也没有足够大的民间私人资本量来配合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造;加上中国不存在较为发达的资本市场可以集中小额资本为大企业融通资金,仅从资本和经济规模角度看,中国国有工商企业大多选择国有控股的方式改造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一种历史的、自然而然的选择。换言之,国有资本占主要份额的国有控股企业出现在中国,尽管都表现为“人之所为”,其实人为的“主动性”因素很少。正因为如此,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的实际选择,是一种唯一可能的选择,它当然可以认为是正确的选择。
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促成国有企业进行如此改革选择的原因,它在以前并没有被足够地揭示出来。这就是,国有工商企业在外部制度环境并不能够足够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执政性”制度功能,且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外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执政性”功能的格局下,国有工商企业只能逐步地转移历史形成的这些特殊制度功能,并相应逐步地减少本应由企业外部社会来承担的“制度成本”。而这一点,只有在国有股份还占据着最大比重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因为国家作为最大股东,仍然可以决定或部分决定企业承担某些“制度功能”及“制度成本”,它使得本来可以完全按照“效率”原则来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受到了外部制度环境的强烈约束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效率”成色。这也就是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改革到今天,仍然在“效率”方面显得不那么突出,也被有些观点认为“不那么成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看,这也是一种唯一可能的选择。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毫无疑问,相比于国有工商企业而言,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制度环境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变化,从某种角度看,它对国有商业银行以“效率”为中心来进行的改革将提供比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