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论(8)
2013-08-16 01:05
导读:的损失额将达到15600亿。如此大的损失数额按照国家掌握的资源量,根本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补上。可见,仅仅从资本补充到不良资产损失的负担,来自于国
的损失额将达到15600亿。如此大的损失数额按照国家掌握的资源量,根本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补上。可见,仅仅从资本补充到不良资产损失的负担,来自于国家制度安排的直接经济资源支持就不可能是足够的,国有商业治理结构变革的经济资源支持基础并不厚实。
前面已经谈到,粗略地按照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效率”标准来改革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仅员工数量就需要减少105万左右,按照一年净减少20万,每人要承担2万元的就业损失补偿计算,一年要支付40亿元的就业岗位退出支出。这笔支出可以考虑两种途径负担,一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标准来执行,二是由各国有商业银行自身负担。鉴于国家财政方面的困难,即使是由政府出面来处理如此的人员安排,最后的经济支付要求,还是会落实到国有商业银行银行的头上,形成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转移支付”——国家出政策,银行出费用。既然如此,若要进行如此的减员,第二种承担方式相对具有现实可能性。实际上,目前“自然而然”形成的对少量员工的分流下岗安排,就是由各银行自行完成并承担费用的,而且大多具有各自银行的特点,这也照顾到了各银行员工与所在银行的、及情感上的联系,操作的矛盾分散,大大地减少国家已经有的就业与失业负担。但从整体上看,进行治理结构改造如此之大的经济负担要由国有商业银行承受,无法想象在不长的时期内,实现完全彻底地按照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标准来改造的目标。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种理想化的预设认为,大量减少人员后,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将赢得“效率”、“效益”的巨大增长,从而可以未来巨大的效益,创造更多的政府来解决时下面临的这一问题。其实,如此大规模减少人员的制度安排,是否会带来大的“效率”、“效益”,那是根本不确定的。就我掌握的知识与资料来看,世界上还没有这样的制度变革经验支持与理论模型可以认定其结果的理想程度。更何况,我国已经面临着巨大的就业与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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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执政地位的稳定,显然需要一定的经济资源支持。在原有体制下,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相应职能或部分工作时,这一问题并不十分地明显突出。当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治理结构改造时,这部分职能就有了“一分为二”的渐显性特色:部分职能具有双重性,既是执政党执政地位稳定需要的,又是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的;部分职能则与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没有直接关联。对于后者,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经济成本负担,按照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标准来改造,就有转移由外部制度安排来承担的必要。毫无疑问,一说到国有商业银行外部资源支持问题,就必定涉及到财政能力问题,涉及到与此相关的制度建设问题。从现实格局来看,这一问题尚没有引起各方面的高度注意。一方面是我国社会关于执政党执政地位的稳定建设,在企业组织形式变革要求越来越强烈的今天,用什么方式予以保证,没有具体化的承接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什么样的执政地位稳定建设方式配以相应的经济资源支持的制度安排也没有成型,财政支出中它还没有成为一项明晰的内容。虽然说,在现实生活中的社区里,有了某种意义上的执政党执政地位稳定建设的一些活动,但还是初级的,并没有足够清晰的制度性,也没有资源配置制度予以支持。从这一点来看,国有商业银行要转移出部分这样职能下的成本支付,是不可能很快实现的。再说,在国家财政能力不足情况下,由社区类组织来承担部分执政地位稳定的职能,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大量国有企业,还必须承担着经济资源方面的“转移负担”,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制度成本”负担上的经济资源支付只是变化了形式,并不能够真正地减少支出。
可见,国家财政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经济资源支持,不论是直接的支持,还是建设外部制度来给予的间接支持,在量上看是远远不够的,这说明财政无法以强大的经济资源来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短期内的迅速变革。国有商业银行还需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承担自身治理结构变革的直接经济资源积累,并在承担相当量外部制度功能或职能的前提下,承担那些历史制度安排形成的“制度成本”。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是必须进行的,而且也在进行中,我们相信能够逐步地完成这样自我积累的过程,但在实现其时间的长度上,我们不应盲目乐观,也确实不能盲目乐观。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历史性矛盾
屈从于现实的外部制度,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变革就必须放缓;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放缓,对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面对国际银行业的竞争又是极为不利的。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从大局着眼来看待国有商业银行变革的“小效率”问题,或者说,超居于国有商业银行局部变革之上,在大局效率与局部效率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突出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目标,政府多承担一些就业和失业方面的负担?为什么不可以相对地纯粹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本性,转移出部分执政党执政地位稳定的职能及成本负担?为什么不可以放弃或减少一些其它的支出项目,集中一些国家财政资源来保证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变革?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有了外部制度环境难以逾越的分析和判断,强调指出了外部制度环境的客观约束力。然而,笃信人的理性及主观能力者,通常认为“事在人为”,你要成就什么,在于你选择什么。如果认定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极其重要来突出其地位,选择其作为整个改革的最主要任务,在各类资源的保障上都全力支持这一目标,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是完全可以在较短时期内实现的;一些学者甚至于直接拿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并在强烈的对比之中,完全按照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模式设计我国有银行加大改革力度的种种具体方案。这充分体现了一种理想主义或过于理想化的改革思路或观念。
应当说,这种急迫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提出了中国银行业开放时间表后,改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确实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因此,我国制度环境的现实与这些学者们的观念,正好反映出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中的历史性矛盾:屈从于外部制度环境,改革就必须放缓;而国有商业银行面对国际银行业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又不得不加快改革,任何放缓改革的做法,都可能将使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这样的历史性矛盾面前,我们如何选择?
中国大学排名 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是生存在中国现存制度大环境中的银行企业。当我们讨论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问题时,通常情况下,会暗含或预埋下关于这种变革对制度环境的两种假定:一是外部制度环境是基本稳定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变革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不存在大的互动影响关系,或者说,虽然有互动,外部的制度环境也不至于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变革;一是外部制度环境也处于自身的变革之中,却还是能够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变革的,不论是直接的经济资源制度安排支持,还是间接的各种相关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支持。从许多的文献资料来看,论及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理论预设,大多是后者。在这样的理论预设之下,寻找到国际先进的商业银行作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的标准,纯粹化“效率”改革的目标选择,严厉地批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现存的“效率”缺陷,再提出变革的政策建议,一种“有理有据”的理论观点体系就面世了。不无遗憾的是,如此讨论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变革,其外部制度环境的理论预设就是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