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治理中三重权力互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10)
2014-11-16 01:00
导读: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差额选举开始使村委会的授权主体由乡政转向村级社区的选民,农民作为政治人的权力和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差额选举开始使村委会的授权主体由乡政转向村级社区的选民,农民作为政治人的权力和权力意识以及政治参与技能都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强,政府不能再用政权系统内部的权力运行方式来处理以村级社区为一方的问题了。换言之,政府已经失去了通过行政命令和行政管制的方式处理农村事务的制度支持。组织边界的重置和授权方式的变革导致政府与社会传统互动方式的解体。从权力运作的规律上看,这实际上是农村社会权力格局的重构,亦即村庄治理中三重权力非均衡结构的嬗变。或许不久的将来,中国乡村会形成三重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动态平衡,它将为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平台。
六、结语
当前村庄治理中国家、村庄精英和普通村民三重权力互动的核心,来自于村庄精英本身的特质与偏向。而决定村庄精英特质与偏向的因素,又大致与国家本身在乡政的强力和村民本身的团结程度有关,更细致地讨论,则与社会分化水平、经济发展状况、文化结构等等均有密切关系。从实践来看,在当前的村庄治理中,尤其应该重视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经济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彻底改造,一个是以村民自治制度为典型的各种制度安排对农村本身的塑造。这两个因素不是分裂的,也不应分开来看。经过市场经济彻底改造的农村和未经过市场经济彻底改造的农村,在制度适用和制度效能上,将有极其不同的表现。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如何利用这一不平衡的农村状况,来讨论村庄治理中三重权力的互动,并在此基础上理解诸如村民自治制度的效能和这些制度对村庄治理的塑造,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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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文的问题,在村庄治理中考察国家、村庄精英和普通村民的三重权力互动,可以也应该将村庄权力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结合起来。不是由于村庄权力结构的外部因素,也不只是其内部因素,而是二者的共同作用,构造了当前村庄治理的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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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第64—68页,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 1900-1942 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经济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
[4]贺雪峰:《论村级权力结构的模化》,《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2期。
[5]贺雪峰:《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村庄的权力结构》,《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2期。
[6]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夏季卷。
[7]桂勇:《政治现代化——国家力量的增长与强化》,《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
[8]王旭:《乡村中国的基层民主:国家与社会的权力互强》,《二十一世纪》(香港)1997年4月号;徐勇《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吴毅:《村民自治的成长:国家进入与社区内生》,《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3期。
[9] 孙立平等:《“软硬兼施”: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过程分析》,《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
[10]周晓虹:《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毛泽东和后毛泽东时代的比较》,《香港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秋季号。
[11]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12] Jean Oi, 1989, 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3]崔之元:《“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