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性丧礼为中心的经济与法律题目(5)
2016-03-26 01:00
导读:上文曾经提到,在孝子行“七请八拜”之礼的时候,舅公是可能要发话的。发话的,假如没有意见,不过乎是“勖哉勉之”之类;但要是双方有某种分歧,
上文曾经提到,在孝子行“七请八拜”之礼的时候,舅公是可能要发话的。发话的,假如没有意见,不过乎是“勖哉勉之”之类;但要是双方有某种分歧,这时候舅公便尽不会客气。其中的主要内容往往是考评孝子对死者的态度,从日常赡养到伺候汤药到临老送终,从言语到行动,一总算帐。最重要确当然是死因,由于其他的还只关系到生活质量,而这却是一个生命权的。笔者知道曾有这么一个实例:有一位长期患有高血压的老妇人因劳累过度而摔倒在地,由此引发严重脑溢血并导致丧命。在这一过程中孝子觉得已无力回天,便没有送往实施抢救。后来向舅公“七请八拜”时,舅公觉得未送死者往医院抢救总回是孝子的孝道未尽之处,于是让孝子手托着盛有“鼓旗”的茶盘在地下跪了很久很久[20]。
尽管受到疾病,上例中的老妇人还是应该算“寿终正寝”(究竟已到了那么大的年纪),所以罚孝子跪一场也就可以了事;假如碰上死于非命的,例如被谋杀或***杀,事态就不免严重得多。这里面又要分两种情况:假如这死因与夫家无关,外家人觉得夫家无须为此承担直接责任,那么他们得检验夫家是否履行了替死者讨还公道的义务;夫家若只是能力不足,便出手相助;而夫家若是无动于衷,那么追究其间接责任,督促并协助夫家为死者张目。当然,假如死因属另一种情况,完全是由夫家造成的,那么这督促的题目就可以免往,而改由外家人与夫家直接对垒。
当地有一个习惯性用语叫“打人命”,说的是在纠纷中出了人命,不便告官或经官断而未得公平的情况下,死者支属组织一班人马,到事主家里往武力解决。这里只能说与女性有关的。这类事件一般都有外家人参与,有些干脆就是由外家人出面组织的。解决的结果,一般是希看事主签订城下之盟,赔偿一切损失并出钱为死者治办丧事;要是事主见势不妙,早已逃之夭夭,则砸碎其家当,肆虐一番而往;最惨的是事主既赔了钱,又被砸碎家当,而且还饱受一顿皮肉之苦;当然,假如事主强梁,且人多势众的,也就免不了一场家族械斗。由于这一习俗的存在,以往有些妇女仗着外家族党枝繁叶茂,在纠纷中一口气上不来便寻死觅活,以投水、上吊、仰药相威胁;一旦酿成事端,自有人替她扬眉吐气。笔者少时里中曾有一位后生被亲戚请往参与“打人命”,并没有开打,只摔了一跤,后来让事主赔了好几块钱医药费[21]。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以上所言都是到了人死之后才发生的,事实上往往不等人死,只要女性受到比较严重的欺负,外家人就可以出面干预。当地旧时有一种叫做“嫁生人妻”的习俗,即假如丈夫嫌弃妻子,可以自行将妻子另嫁他人。这种女子因其前夫健在,有别于“寡妇”,故谓之“生人妻”。为此旧时当地曾有一句谚语道:“女的嫌男的嫌尽死,男的嫌女的一张纸”;意谓在婚姻关系中假如女人对男人不满,非等男人过背(死往)不能再醮,而假如男人对女人不满,只须给一纸休书或婚书就行了。笔者在得知“嫁生人妻”的习俗时曾立即提出过疑问:发生这样严重的事情外家人怎么会坐视不管?得到的回答是:“这都是外家没人的了;要是外家有人的,不可能嫁得掉。”[22]
的确,外家有人与没人,女性所受的待遇不可能一样。“嫁生人妻”的现象如今当然已不可能再有,但类似原因所导致的结果在新的环境中仍会以不同的面貌而出现。在此可举一近年的实例以资说明:有一对小夫妻发生口角,妻子顽皮,威胁丈夫说要仰药自尽,她趁丈夫外出之机捡来一个空农药瓶以相戏弄。丈夫回家后看见空农药瓶,吓得不得了,抱着妻子便上医院洗胃。妻子不从,丈夫便将她***起来,请人抬着跑。到了医院,妻子怕受洗胃的痛苦,慌忙说她并没有真喝农药,给丈夫看的只是个空瓶。丈夫不敢怠慢,一个劲地求医生说:“请你们一定要给她洗,我花点钱没关系。你们不知道,要是出了事我脱不得壳(脱不了干系)——她外家的兄弟多得很呀!”医生以救人为目的,是宁肯相信其喝过的,于是对那位妻子实施强行洗胃。由于不肯配合,在洗胃的过程中那位妻子的胃被仪器划破,只好住院。住院期间,妻子天天咒骂她丈夫:“就是搭帮(多亏)这个背时鬼呀!——要不是他,我怎么会白白地吃这么多苦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