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兴”的诗性品格(2)
2013-08-14 01:10
导读:其实,无论是言志的还是缘情的作品,它们都是以人生为出发点,倾注着作者对人的终极关怀的情意的产物。只不过前者是从社会的类的角度出发,而后者
其实,无论是言志的还是缘情的作品,它们都是以人生为出发点,倾注着作者对人的终极关怀的情意的产物。只不过前者是从社会的类的角度出发,而后者是从个人的个体生存出发而已。钟嵘在他的《诗品》中曾就此发表过极为深刻的见解,而且尤其强调其个体生存的一面:“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反。女有杨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性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矣。故词人作者,罔不爱好。”[86][P162]大自然风光的变化,社会生活中的悲欢离合,个人生活的浮沉得失,这一切都成为文学的对象,因为它们“感荡性灵”,形成了个体生命的苦辣酸甜的独特体验,使个体生命失去了心理平衡,只有通过文学的审美创作和欣赏,才能够“穷贱易安,幽居靡闷”,重新找回平衡。钟嵘在此显然是从物情关系、从诗的生成上规定了诗的内在特质——吟咏情性。在中国诗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中国诗歌重情致,主情致,“兴”正体现了此特征。清代吴乔《围炉诗话》说:“夫诗以情为主,景为宾。景物无自生,惟情所化。情哀则景哀,情乐则景乐。”[87][P839]“情”是诗歌的要素,也是“兴”的主导,“兴”与“情”浑成圆融,不可分解,这正是中国诗歌的传统。唐代诗歌更重“情”,殷璠所谓的“兴象”是指饱含着即目所见的外物激起的生动活跃情绪的艺术形象。兴就是情,象就是景。清代王夫之发挥为“情景相生”。他在《姜斋诗话》说:“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88][P879]“兴”中包孕着丰富的“情”。重情致是“兴”的总特征。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通过前两章对“兴”的文化溯源与美学嬗变的研究,我们知道,从“兴”的原始意义来看,“兴”是原始人一种古老的祭祀仪式,即众人合举一盛满牺牲品的祭盘,祭奉天地神灵,以求得本部族风调雨顺、四时平安、生命强健。这既是一种祈求以人合天、天人相合的集体活动;后来,这种“兴”便发展成为诗歌表现的一种手法,追求“和”、“合”的精神却始终未改变。孔子强调“兴观群怨”和“兴于诗”说,也就是看到了文艺在教育人、感化人方面的功能。这种教育功能是通过“情”来体现的,因为首先有“诗可以兴”,然后才有诗的其他功能。可见在这里“兴”指的是诗最基本的情感功能。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它使人们的行为举止合乎规范,与统治阶级的意志相符。所以,“情”必须受“志”的制约。“比兴”手法也只能规定在“美刺”狭隘的天地中。历代学者认为,“兴”含有两大力量:一是“兴”中所见的美的本体此岸的大同化的人。这是由个人存在推演、融合为天人合一的共在;二是尽情体验现世的个人生命的欢畅、热烈,并不放弃人生享受。因此,“兴”的核心就是在个体生命的无限欢欣中占有并享受着大同模式,体现为热烈而不狂乱、圣洁而不神秘、崇高而不恐怖,它是温和的、宁静的、含蓄的。孔子正是从这一特质、精神来解释诗的,他认定诗源于“兴”,且能使人“兴”。尽管他可能没有明白意识到“兴”的原始巫术渊源,但他极可能体悟到了“兴”的内在意蕴:诗可以使人精神因大同模式的占有而兴腾起来,超越现实的“礼乐崩坏”的束缚而走向理想的存在大道,洞见真正的我的光辉。[89][P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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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兴”被中国诗学所偏爱,还在于它的创作论意义。“兴”是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重要手法。元杨载称之为“诗学之正源,法度之准则”[90][P286]。与赋和比相较,“兴”具有更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特质。清人方东树给“兴”以很高的评价,他说,“诗重比兴……,兴,最诗之要用也”。[91][P288]也许正如此,“毛公述传”,才“独标兴体”。[92][P282]所以,《诗序》以降,学人对“兴”多有论述,“兴”论成为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焦点问题之一。《说文》释“兴”为“起也”。《毛传》也说:“兴,起也。”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篇:“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可以看出,“兴”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它的感兴起情,这是前人的一致看法。这个情感应该说是诗人的情感,是作者的情致,它是主体从非诗的心理走入诗的心理,从非艺术心理走入艺术心理的第一步。要进行文学创作,首要的条件必须有强烈的情感,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创作者不可遏制的创作冲动,这也是文学构思的第一步。诗人由感物起兴而产生创作动力,继而心物沟通、物我相契,至兴酣落笔,目击道存,漫然成篇。显然,对于诗人创作,“兴”有着极强的驱动性和指向性,它直接深入到了诗人创作心理的内核。
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习惯是以含蓄、蕴藉为美的,所以托物寓情而不直言,就成为中国古代艺术创作的原则。古代文论家们认为, 情感的表达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地表达,二是曲折地表达。只有“比兴”的运用才能使诗人之情表达委婉动人、深沉而富于韵味。因为情感通过景物的描写而得以表现,情感不再是直露的情感,景物也不再是单纯的景物,而是景中含情。正是“兴”充当了情与景的中介,促成了情和景的接触与交流,达到情与景的自然交融。所以情景交融的诗歌,就更能使人产生言约意丰、一唱三叹的美感。这种美感便是钟嵘《诗品•序》中对“兴”的定义:“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兴”的产生是中国诗歌史上一次意义重大的飞跃,正是它为“情志”找到了一条物象化的出路。《诗经》中早就有“兴”的手法。《诗经》中的“兴”,作为诗歌创作的一种主要的表现技巧,自然与诗情紧密相关。历代已有不少诗论家也都注意到《诗经》的“兴”与诗情的关系。然而,正如前论中提出的那样,诗歌中运用“兴”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法,它更主要的是诗歌创作中一种缘情起物、使情成体的表现手法。特别是在汉末魏晋以来,随着人的主体的成熟,以及情感的独立,人们的审美欲望必然要冲破礼义与理式的束缚,自然“感兴”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审美解放的产物。挚虞的“兴者,有感之辞”说就是他认识到“兴”是缘心感物的审美体验的过程,“兴”中有喻,但是从本质特征来说,它却是“有感之辞”。继他之后,刘勰也提出“起情,故兴体以立”,他认为“兴”可以启发诗人的感情,并能寄托诗人的情思。一时间,许多诗论家都注意对《诗经》兴辞所包含的“物”与“情”关系的研究,并力图借此来探寻《诗经》“兴”的起源和本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