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侵权行为法的百年历史及其在新世纪的发展(14)
2016-03-01 01:01
导读:在新世纪的中国侵权行为法的司法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将会更好地发挥最高司法机关的作用,运用司法解释的方法,指导适用法律,补充立法不足,推动
在新世纪的中国侵权行为法的司法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将会更好地发挥最高司法机关的作用,运用司法解释的方法,指导适用法律,补充立法不足,推动法制建设的发展。在前50年,尤其是前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努力。在新世纪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对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中,会有更杰出的贡献。首先,应当在《中国民法典》制订以后,对原有的关于侵权行为法的司法解释进行整理,废止与《中国民法典》规定相悖的内容,同时对民法典关于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在执行中的题目,进行司法解释。其次,在如何把握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等方面,做出完整的解释,同一全国的赔偿标准。对于其他方面的题目,也应当及时进行解释。
(三)中国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发展,建立同一、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精密、深邃的内容
理论是实践的前导。没有先进、正确的民法理论作指导,侵权行为法的立法和司法都不会有健康的发展。
21世纪的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的任务,既要反映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司法的现实状况,为侵权行为法立法司法的现实提供理论解释,全面发展侵权行为法的应用法学;又要为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司法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全面发展侵权行为法的基础理论。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将特别留意对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深进的研究,揭示中国侵权行为法规范的真实内涵,解释侵权行为法规范的实际应用,提供正确的学理解释,指导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理论研究更加重视对侵权行为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更加广泛地鉴戒、引进国外侵权行为法的先进理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行为法学科学体系,尤其是注重对法方面的研究,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引导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司法的不断发展,使中国的侵权行为法走在世界民法发展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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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发展方向,在体系上,实现同一、完整的要求,在大一统的民法理论体系,占有重要的地位。确认侵权行为法学是中国民法学的一门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在教学和理论研究中,要特别留意这一点,不能将侵权行为法学只是作为一个简单的课题进行一般的讲授和阐释、研究,而是作为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和讲授。在侵权行为法学的理论体系上,要进行深进、广泛地研究,揭示侵权行为法发展的规律和本质特征,在各种不同学说的争叫中,创建完整、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在这方面,既要鉴戒大陆法系的经验,也要鉴戒英美法系的经验,使之融会贯通,取各家之长,为我所用。在建立侵权行为法的理论体系上,应当特别留意英美法系的经验。
在理论内容上注重完整性和精密性,鉴戒国外最先进的侵权行为法理论观点,进行精密、细致的研究,全面展现侵权行为法理论博大精深的理论内涵。在侵权行为的回责原则、责任构成、侵权行为形态、抗辩事由、赔偿规则、各种赔偿标准和诉讼时效等等方面,都应当进行精细的研究。新世纪的侵权行为法学的研究,应当有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加强对具体侵权行为的研究,将侵害财产权、侵害人身权、侵害知识产权等各种具体的侵权行为,例如侵害动产、侵害不动产等,侵害身体权、生命权等,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都在理论上进行细致的阐释,就像刑法学对每一个罪名都具体阐释一样,对具体侵权行为做出权威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说明,使侵权行为法学更科学、更实用、更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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