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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侵权行为法的百年历史及其在新世纪的发展(9)

2016-03-01 01:01
导读:198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题目的意见》,对于上述规定进行了较大的修正,共设置了第72条至第81条共

  198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题目的意见》,对于上述规定进行了较大的修正,共设置了第72条至第81条共10个条文,规定了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内容。其主要内容是:其一,规定过错的形式,包括一般过错、混合过错、受害人过错和共同过错(即共同侵权行为),这一规定是很完整的。其二,规定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动物致害和物件致害。其三,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其四,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这一规定更为条理化,内容也更丰富,因而为《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条文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代表,中国建立了当代侵权行为法体系。规定了当代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内容。
  在内容设置上,大体上考虑了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回责原则,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次,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形式及其赔偿原则,即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侵害身体健康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和侵害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再次,规定特殊侵权行为及其责任,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职员的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地下工作物致害责任、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动物致害责任和法定代理人致害责任。第四,规定影响侵权民事责任的各种原因,诸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共同侵权、与有过失等。
  《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法的规定,主要特色是:第一,完善了回责原则体系。在这方面,对于上的争论,采取了侵权行为回责原则“三元论”的观点,将过错责任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全部做了规定,使中国侵权行为法的回责原则实现了在过错责任原则的统帅下,三位一体的回责原则体系的完善。第二,规定了完善的侵权行为的形态。立法承认一般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以及有过失的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的基本形态。第三,吸收先进立法,完善特殊侵权行为的体系。在原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于特殊侵权行为仅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动物致害责任和危险物件致害责任,在《民法通则》中,肯定了动物致害责任,完善了法定代理人责任和物件致害责任,增加了国家公务员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地下工作物致害责任。第四,规定基本的抗辩事由。主要规定了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以及因防止、制止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个人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给与适当补偿的规定。第五,确定各项赔偿标准,特别是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民法通则》对财产损害、知识产权的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损害及其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的损害,都规定了具体赔偿标准。尤其是在精神损害赔偿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确认这一制度,则是前所未有的进步。第六,规定责任方式和诉讼时效。责任方式不仅承认赔偿方式,还确定了非财产的责任方式。可以说,《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使中国的侵权行为法有了较好的成文法基础,为今后有更大的,奠定了基础。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发展时期
  90年代,是中国侵权行为法发展最快的时期,侵权行为法的立法和理论呈现繁荣的发展势头,在中国的上,侵权行为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
  在这一时期,中国侵权行为法是在立法已经确定的形势下发展的,因而,在司法实践和侵权行为法理论上的进步最为明显。但是在立法上,在一些侵权行为特别法上,增加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新。
  1.立法上的发展
  制订了《国家赔偿法》,对公安机关及其公务员侵权作了完善的规定。《国家赔偿法》是我国第一部侵权行为特别法,是关于国家赔偿的基本法。这部将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确定了赔偿的义务主体,赔偿责任的构成,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在这部法律中,最值得留意的是,规定了:(1)关于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赔偿。在《民法通则》中,没有规定人身自由权是具体人格权,在第120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没有规定人身自由权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在实践中,有人主张人身自由权不是具体人格权,而是权利,在出现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的时候,不以侵权行为处理。[5]。《国家赔偿法》规定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应当予以赔偿,确定人身自由权是民事权利,是具体人格权,澄清了在这个题目上的迷雾。(2)关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题目。在《民法通则》中,对于侵权行为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太低,仅仅规定赔偿丧葬费。在实践中,法院发现这种规定不能很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也不利于制裁侵权行为。在《道路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了死亡补偿费的基础上,该法规定了这两个项目的赔偿,在国家侵权的范围内适用。同时对于其他领域的这类题目的解决,起了良好的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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