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收入人群住房福利研究总体思路(16)
2014-02-02 02:37
导读:其实,政府为住房福利还是有较大投入的,只不过是投向了经济适用房。由于不是以资金方式投入,而是以土地、贷款、费税减免等方式提供的,因此可选
其实,政府为住房福利还是有较大投入的,只不过是投向了经济适用房。由于不是以资金方式投入,而是以土地、贷款、费税减免等方式提供的,因此可选取典型城市进行研究,将这些投入折算成货币形式。这可能是个不小的数目。
改革现存住房福利制度,有必要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调整,提高现金支付补贴的能力。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在改变福利方式的同时,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将原来的投入转变为货币形式,用以按新方式发放购房或租房补贴。政府可以将计划用于经济适用房的用地,采取批租的方式出让,收益用来建立住房福利基金。
调整后的资源仍有缺口。可以考虑从两个途径解决。一是从政府每年的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充实住房福利基金。二是加快存量公房改革,充分发挥其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基本需要中的作用。
9.3资源约束条件下的住房福利目标选择
在资源约束下,住房福利的目标就必须下调。一种办法是调低住房基本需要标准,例如上海的廉租房在起步时只把标准定在人均7平米,这是很低的。在这方面,还可以利用家庭内部调节,即先不考虑成婚子女的新增住房需要。这在前面已有讨论。
另一种办法是选择不同的目标人群,首先是不同的收入人群。在建立新的住房福利制度过程中,由于资源限制,福利目标的重点首先选择了中等及中上收入人群,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房。这样做的优点是通过促进他们买房而减少对政府廉租房的需求。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福利代倒置,忽视低收入人群的福利。廉租房的引入,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但它只覆盖低保对象,而且还远远不能保证他们的需要。总的来看,在资源约束下,住房福利的目标人群选择在两头,其中以中等、中上收入人群为主。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我们认为在资源约束条件下,住房福利的目标人群首先应放在最低收入者,然后随着资源的增加而扩展到收入略高的家庭,最后扩展到中等收入家庭。中上收入家庭不应当成为住房福利政策的目标人群。
福利政策的直接目标是解决人们的住房基本需要,间接目标是为了促进社会平等,缓和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因此把一定的资源通过再分配的办法,转移给低收入群体,以减小人们在住房方面的不平等。按照这个原则,住房福利就必须向低收入者倾斜。收入越低者,应当受益越多;收入较高者,受益应当相对较少。住房福利制度的设计,应当尽量避免其中出现享有不公平。特别是要避免出现收入与福利成正比的“逆向福利”,避免福利政策导致扩大不平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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