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宏观政策取向的调整——从“促进增长”转向(8)
2017-01-15 01:07
导读:所以,政府在着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以增加国民经济的就业量。这就是充分就业政策取向的含意。 充分就业的具
所以,政府在着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以增加国民经济的就业量。这就是充分就业政策取向的含意。
充分就业的具体指标,从中国目前城镇家庭平均收入与积蓄可以支持的水平大致判断,在未来两年或再长一些时间,实际失业率(失业人口占全部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8%应当作为社会承受力的上限,在2010年前,城镇实际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可以视为充分就业。与此相适应,到"十五"期末,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应调整为44:23:33,劳动者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建立起机制灵活、基本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从指标定义上看,应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一致。 1、劳动年龄人口是指16岁及以上年龄人口。 2、就业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对城镇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列为就业人员:(1)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调查周内从事了1小时以上(含1小时)的劳动;(2)由于、休假等原因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但有工作单位或场所。
3、失业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对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并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人员列为失业人员:(1)在调查周内未从事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的劳动,也没有处于就业定义中的暂时未工作状态;(2)在某一特定期间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3)当前如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期间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
4、非活动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未参加或不要求参加经济活动的人口。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解决我国失业和就业的对策建议
1、牢固树立就业优先意识,把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基本目标。
首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优先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宏观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货币政策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目标予以优先考虑。其次,尽快制定促进就业方面的法规,明确目标原则、宏观和微观政策等。第三,按年度确定失业率的控制指标,确定失业率警戒线,完善统计及预警监督和政策反应系统,促进就业目标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第四,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第五,政府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质量的提高,保证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行。
为完善就业与再就业体系,下列费用应由政府承担: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基本保障体系的启动成本;二是原有体制内职工的体制转轨成本;三是区域性主导产业衰退情况下的就业扶持成本;四是劳动力就业过程中的部分社会培训成本;五是劳动力市场发育的信息建立和运营成本。
2、重点抓好1800多万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的再就业
前文我们从不同类失业对社会的分析,得出结论:"问题比较突出的是1800多万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
在政府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应该当作缓和社会矛盾与就业形势的关键,与此同时做好这一工作也是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在本世纪末摆脱亏损困境的关键所在。
进一步地分析,失业形势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失业与下岗人员分布不均衡,国民经济整体与个别区域间的失业状况存在明显差异,局部区域存在着就业矛盾激化的可能。失业与下岗职工集中区域主要是:主导产业单一、大型国有企业集中的基地型城市,例如一些以能源矿产业为主的城市;纺织业集中的地区,面临"压锭"减员。这类特殊困难区域和行业,迫切需要特殊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有所作为(邓鸿勋,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