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通讯行政执法的复议监视(4)

2017-01-21 01:00
导读:(二)通讯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通讯行政复议的制度是由一系列相对独立的程序群有机结合的同一体。这一系列重要的程序是构成整个复议程序的基本要

(二)通讯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通讯行政复议的制度是由一系列相对独立的程序群有机结合的同一体。这一系列重要的程序是构成整个复议程序的基本要素。缺少其中一个程序群,行政复议程序就难以完成。这些相互独立的,紧密联系的程序群构成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是整个通讯行政复议的基础。这些基本制度是通讯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当然基本制度应该以基本原则为指导。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
1、正当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首先必须遵循正当的原则,这是对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要求。所谓正当的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照规定的程序,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正当、适当进行全面审查,在此基础上,依法对既正当又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予以维持,对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予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对不作为的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人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正当性进行审查的请求的,还要依照职权对该依据作出处理或者提请有权机关作出处理。正当原则应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行政复议机关自身必须正当。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是依法负有行政复议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第二,适用依据必须正当。目前有的通讯行政机关受地方经济利益的趋动,发布了一些不符正当律和法规的文件,假如对此不加以判定和鉴别,一概地作为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予以适用,就会引起规范内部的冲突,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保护也很不利。因此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前,应首先对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正当性进行审查;第三,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必须正当。目前,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题目十分普遍,这一现象已经引起关组织的重视。应该留意的是,程序题目与实体题目是密切相关的,是实体题目的正确、正当的重要保证。我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的程序题目,诸如:行政复议的申请程序、受理程序、调查程序、证据程序、行政复议文书投递程序均作了严格的规定,通讯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严格地遵守。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2、公正原则
行政复议的公正原则是对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质量要求。从具体行政复议活动的角度来看,公正是行政复议制度的灵魂,是取得治理相对人信任的根本。公正原则的实现,主要是基于同类情形的对比,也就是讲,相对于基本相同的事实、情节和行为性质,行政复议的结果应当保持基本相同,不能过于悬殊。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也应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不能偏听偏信或左袒一方,尤其是不能左袒被申请人。一定要使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始终处于同等地位。特别是由于在通讯行政治理活动中,行政治理相对人总是处于劣者的地位,行政复议机关尤其应当留意维护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益,充分保障申请人享有公平地参加行政复议的权利。
3、公然原则
公然原则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行政复议案件的材料要公然。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收集的材料,除了涉及***、贸易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外,都应当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公然,答应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自由查阅;二是行政复议过程和结果要公然。行政复议机关在条件答应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较灵活的办案方式,例如可以召集行政复议参加人到场进行公然审理,调查证据进行辩论等。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要公然,这样便于人民群众和有关部分的监视,也有利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
4、及时原则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活动,行政活动的基本特征必须体现现代行政治理的效率原则,尽可能简便、迅速地处理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法》的及时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上一篇:罗马法的价值分析 下一篇:没有了